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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门沙金官方网站实验中心借用、赔偿制度

作者:时间:2018-04-03点击数:

1、教学实验仪器、设备不准外借,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实验中心主任同意。

2、借用人首先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,当面检查仪器、设备是否完好并办理相应借用手续(包括押金和证件等)。

3、归还的仪器、设备需经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并办理退还手续。

4、对损坏、丢失的物品、仪器、设备应填写报告单,由借用人负责修复或赔偿,对故意隐瞒者,加重处理。

5、借用设备超过2个月必须报学院批准并备案。

6、对低值易耗物品的借用与赔偿同仪器、设备。